关于江西省选调2020届优秀大学毕业生 华东交通大学遴选推荐工作实施方案

2019年10月30日   点击人次: 453    作者:朱智奇

关于江西省选调2020届优秀大学毕业生

华东交通大学遴选推荐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省委组织部《江西省2020年从华东交通大学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公告》要求,为引进一批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继续的高素质专业化优秀年轻干部人才,省委组织部决定面向华东交通大学选调2020年全日制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现就我校做好相关遴选推荐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组织领导

在校党委领导下,本次遴选推荐工作由党委学工部具体负责,组织部、研工部,校团委、招就处等部门积极配合。

二、选调对象及计划

1. 2020年全日制大学应届毕业生(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各占一定比例),不含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以及成人教育、在职攻读学历学位人员和独立学院毕业生。

2. 专业不限,重点选调法律中文类、经济贸易类、城市规划类、财政金融类、会计与审计类、环境工程类、计算机类等方面专业的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

3. 初步选调计划指导数10名。我校按照1:3比例进行择优推荐。

三、选调条件

选调资格条件突出政治标准,注重选调质量,强调综合素质。选调对象必须符合《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报考资格条件,同时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对党忠诚,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有正确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态度,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发扬斗争精神,增强斗争本领。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甘于为国家和人民服务奉献。

2.品学兼优,作风朴实,诚实守信,吃苦耐劳,身心健康,有较好的人际沟通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学习成绩班级排名前20%。

3.具备以下条件之一: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或曾任主要学生干部且满1年以上(主要学生干部指校院团委学生副书记;学生党支部副书记;校院两级花椒先锋党员教育管理中心主任;校院两级研究生会、学生会主席团成员,校级学生会部长;校级社团理事长;班长、团支书等),或获得过校级以上奖励人员,或具有参军入伍经历人员。

4.全日制2020届本科以上学历,获得相应学位。本科生须为第一批次本科录取,博士、硕士研究生其本科毕业院校须为获得博士点授权单位的第一批次本科。其中,本科生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时间截至2020年7月31日,硕士、博士研究生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的时间截至2020年12月31日。

5. 本科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3周岁(1996年8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26周岁(1993年8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28周岁(1991年8月1日以后出生)。

在校期间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和道德品行问题的,不得作为选调对象。

四、遴选程序

选调工作按照发布公告、个人报名、学校推荐、资格复审、统一考试、体检、组织考察、公示、研究确定人选等程序进行。

(一)动员部署和推荐遴选(由学校组织)

1.启动部署。校党委10月下旬启动实施遴选推荐工作,通过学校OA系统、招就处网站、校院两级学团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发布公告,将选调政策和精神通知到每一个毕业班、传递到每一个毕业生。

2.自主报名。符合条件的学生根据公布的资格条件和个人意愿,登录江西人事考试网(http://www.jxpta.com/),下载填写《江西省2020年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报名推荐表》,将报名表、汇总表(见附件)、个人表现材料(800字左右)及证明材料交至所在学院。

3.组织推荐。学院党委根据选调政策和学生在校表现,突出政治素质把关,对报名人员进行初步资格审查,经学院党委会研究通过后(须形成会议纪要),择优推荐人选到党委学工部。各学院学工办于11月4日中午前将《报名推荐表》及汇总表(加盖党委公章)、个人表现材料,纸质版及电子版交至学工部常玉凤处(南区天佑楼408室)。

4.校级遴选。学校对各学院推荐人选进行全面资格复审,并按照“好中选优”的原则,从学院推荐人选中择优遴选30人,经学工部部务会研究讨论后报校党委组织部审议,并提交校党委会研究(11月8日前)。

5.资格复审。省委组织部对学校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将审查合格的人选名单反馈给学校,由学校通知复查合格的考生扫描或拍照上传至报名系统,报名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11月15日17:00。

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

(二)后续选调程序(由省委组织部组织)

省委组织部组织符合选调条件的毕业生统一参加笔试、面试,各100分,合计200分。

1.笔试和面试(2019年11月底-2020年3月)。笔试时间为11月30日。

2.组织考察(2020年3月)。

3.签订协议(2020年3月)。

4.体检公示(2020年3月)。

对经考察、体检过程中产生的空缺人选,省委组织部将视情况按总成绩(笔试与面试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5.办理录用手续(2020年8月底前)。

选调人选确定后,省委组织部综合考虑人选的籍贯、学历层次、所学专业等因素,进行统筹分配。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统一录用到市直部门,本科生统一录用到县(市、区)直部门。

五、有关政策

1.试用期管理。选调生实行一年的公务员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定级手续,博士研究生任二级主任科员,硕士研究生任四级主任科员,大学本科生任一级科员,同时签订在江西服务五年(不含试用期)的工作协议;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转正定级后的选调生给予一次性安家费补助,其中博士研究生每人8万元、硕士研究生每人5万元、本科生每人2万元。对未能按工作协议规定履行服务期限的选调生,安家费补助须退回。选调生分配至各地后,可享受当地人才引进的相关优惠政策。

2.岗前培训。学校将组织考生进行考前集中培训;选调生录用后,省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参加不少于12天的岗前培训,引导选调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3.基层锻炼。选调生录用后,根据中组部要求,统一到村任职2年时间,其间不得借调或交流到上级机关,经市级党委组织部门批准,可以有计划地组织选调生参加县(市、区)、乡镇(街道)集中性工作,但每年不超过3个月。选调生在村任职期间,履行大学生村官有关职责,按照大学生村官管理。选调生是党员的,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助理;非党员的,担任村委会主任助理。具体职责和工作分工由乡镇党委和村“两委”结合选调生个人专业特长进行明确。

4.定期考核。选调生基层锻炼期满后,将进行一次全面考核。对表现优秀,适合从事基层领导工作的,及时选拔到基层领导岗位上;适合从事党政机关工作的,回到选调生人事关系所在的设区市、县(市、区)直部门工作,或择优遴选到省直部门工作。

 

附件:2020届选调生各学院推荐人员汇总表

 

党委学工部         

2019年10月30日